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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头齐腰长发简单梳成一个马尾,8月1日站在兰州市中院刑事审判庭上的女子显得尤为清秀,她叫李昊熙,生于1984年,本科学历。公诉机关指控李昊熙以办理探矿权为由,涉嫌诈骗王博(化名)738万元;除此之外,李昊熙在分文未出的情况下,虚报注册资本8500万元,注册成立了“甘肃太昌褀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”。
“我承认虚报注册资本成立公司,但是我不承认自己对王博行骗,那些钱本就是他应该还我的……”除了向法官澄清自己,李昊熙甚至爆料称:“我与王博是男女朋友关系,我曾答应,在龙年为他生个宝宝……”
“女参谋”诈骗738万
李昊熙是陇南人,虽然具有本科学历,但在案发前,她始终处于无业状态。2009年,李昊熙与现年41岁的男子王博相识,当时的王博是某公司董事长,二人相识时,王博正筹划办理位于西藏的一处探矿权。
据公诉机关指控,李昊熙正是利用王博急于求成的心态,谎称自己是部队参谋,在西藏认识不少高官,暗示王博只要愿意花钱,探矿权一事应该不是问题。2010年初,在李昊熙“表示办事决心”的要求下,自称现金不够的王博将自己位于兰州市御景东方,一套价值190余万元的房产过户在李昊熙名下。2010年8月,李昊熙声称办理探矿权的高官急需在西安购置房产,让王博尽快办妥,王博随后汇款340万元用于支付房款。事情到此时还未结束,就在支付房款后没多久,李昊熙前往西藏找到王博,当场索要200万元现金,表示要立即送给办事人……
一心渴望能顺利办理探矿权的王博对李昊熙所说没有丝毫怀疑,但李昊熙却并不真诚,在实质了解西藏某处所蕴藏的矿产后,李昊熙动了歪念,她决意成立自己的公司,将西藏探矿权办理在自己公司名下。2011年2月,李昊熙在没有出资的情况下,虚报注册资本5000万元,成立了甘肃太昌褀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。2011年8月,仍旧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,李昊熙追加3500万元,将公司注册资本提升至8500万元。
公诉机关认为,李昊熙以审批探矿权为名,骗取他人钱财共计738万元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;李昊熙使用虚假证明文件,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,取得公司登记,虚报注册资本高达8500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涉嫌构成虚报注册资金罪。
通过以上指控,不禁让人疑惑“这个自称‘李参谋’的女子,在行骗中究竟花费了多少心思,才得以让受害者王博如此死心塌地?”
当法官就这一问题讯问李昊熙时,她的供述却与指控大相径庭:“我从未对外宣称自己是‘参谋’,也没有因办理探矿权屡次行骗,我与王博自相识一个月后,便有了男女关系,他让我在龙年为他生个宝宝。”
对于这段不为人知的恋情,李昊熙还是有所顾忌的,据证据材料显示,李昊熙曾声称王博是自己的亲戚。“我对外声称自己是学生,但王博知道我没有职业。在与他交往的期间内,我没有跟其他异性有过密来往……”对于王博将房产过户在自己名下的行为,李昊熙时而供述是王博归还自己的欠款,时而表示是为了转移婚内财产。
李昊熙承认自己犯虚报注册资本罪,她将自己的行为归咎为“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,以及王博的从旁鼓励。”
该案未当庭宣判。
(来源:兰州晚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