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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新化一煤矿迟报谎报事故死亡人数被查 有关责任人被追责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/5/18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20130808  来源: 新华网

    新华网长沙8月7日电(记者禹志明)湖南省新化县温塘镇共升煤矿“7·24”事故造成8人死亡,但矿主迟报、谎报死亡人数为2人并伪造事故现场。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对此进行通报,并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。

    7月24日18时左右,地处湘中的新化县温塘镇共升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,造成8人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该矿矿主超过规定时间向新化县有关部门谎报事故死亡2人并伪造事故现场。新化县未经严肃认真核实就按照煤矿提供的情况以死亡2人进行了事故上报。

    针对群众举报,湖南省安委办牵头,煤监、煤炭局参加组成督查组,迅速赴事发地开展督查,要求实事求是报告事故结果。经过新化县人民政府重新组织核查,确认该矿当班下井18人,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,造成8人死亡。

    8月5日,湖南省安委会通报:对新化县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这一迟报、谎报事故予以全省通报批评;由湖南煤监局牵头成立省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,立即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,查明事故原因,分清事故责任,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;责成娄底市立即对新化县、乡两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,并由市监察局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积极配合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。对煤矿矿长崔东辉、实际控制人刘平新由公安机关进行控制;对温塘镇镇长田武高、县煤炭局副局长刘道辉、温塘镇党委委员刘四奇、温塘镇副镇长刘建斌、温塘镇安监站站长吴智勇、县煤炭局驻温塘煤监站站长曾晓峰、副站长罗远辉等7人予以先期免职,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。同时,由新化县人民政府依法立即关闭共升煤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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