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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对90后情侣,从事所谓的“私家侦探”工作,以数百元不等的价格,出售公民户籍信息、宾馆住宿信息等牟利。不到一年的时间,两人非法获取400余人的公民个人信息,获利2万余元。
1月5日,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获悉,王俊和小蕾(两人均为化名)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近日被判处缓刑。
大学毕业后成为“私家侦探”
2011年6月,大学毕业后王俊便成立了“信邦调查”公司,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并出售牟利。王俊专门申请了一个业务QQ,网名叫“长沙私家侦探”。他通过散发名片、发送手机短信和在网络发帖获取业务,“平均每天会有一到两个订单”。王俊不上网时,便让女友帮忙谈业务、议价。
“我们可以调取全国宾馆住宿登记,全国户籍资料,手机定位、车辆信息等。”王俊对前来咨询的网友说。一名外省的男子通过网络联系到王俊,要求购买某人在新疆的酒店住宿登记情况,并提供了某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名字,两人谈好的价格是150元。而后,王俊将此人的信息发给上线陈某(另案处理)。陈某将查询到的信息反馈给王俊,陈分得70元,王俊分得80元。
王俊交代,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价格如下:一份公民户籍资料50-80元不等,手机机主资料50-100不等,宾馆住宿记录200元左右,手机定位一次600-1000元,手机通话详单一份1000元左右……
王俊说,群里的多个网友均为自己的上线,他们所擅长的信息不同,“有些擅长调取车主资料、户籍信息,有些擅长手机机主号码”。至于这些人的信息从何而来,王俊称并不清楚。王俊还说他的上线之上还有上线。
近一年非法获取400余人信息
2012年4月20日,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公安部、湖南省公安厅统一指挥调度下,出动警力在湖南12个点集中开展收网行动,打掉4个非法调查公司,王俊和小蕾在这次行动中落网。
在王俊和小蕾的住处,公安民警发现印有“长沙私家侦探”字样的名片600张。警方对两人住处的电脑、硬盘进行检查,发现其中存有400余人的户籍信息资料、手机定位资料、个人信用报告、机动车信息资料、入住酒店资料等公民个人信息。
检方指控,2011年6月以来,被告人王俊和小蕾非法获取400余人的公民个人信息,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余元。
法院认为,王俊、小蕾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,判处王俊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,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。判处小蕾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[律师提醒]
应慎重对待网上填写注册信息
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湘潭大学兼职教授陈平凡认为,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,个人如有特殊合法需要须查询他人的个人信息,只能通过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来申请查询。
另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: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等单位的工作人员,违反国家规定,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陈平凡表示,公民自身也应注重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例如慎重对待网上填写注册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