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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雷文辉)仅因工业松香比食用松香每斤便宜1.5元,就不顾他人健康,用工业松香给75吨猪头煺毛。近日,犯罪嫌疑人卢进、徐春霞被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。
今年2月1日,镇江市质监局在对农副产品批发中心的日常检查中发现,徐春霞摊位销售的猪头肉、猪耳朵存在违法使用添加剂、加工佐料嫌疑,便依法将该线索移交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区分局侦查。同日,公安机关会同质监、工商部门对加工窝点突击查处,现场查获涉嫌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的猪头25吨、工业松香40余公斤。
润州区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,迅速启动民生案件依法提前介入机制,指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,并及时完善证人证言。
经查,2012年8月至今年2月,初中文化的卢进、徐春霞为获取非法利益,在尚未获得生产、卫生许可的情况下,租住偏僻民房违法开办没有消毒等基础卫生设施的猪头加工厂。仅因工业松香比食用松香每斤便宜1.5元,二人明知有危害而采取将猪头放进锅炉中涂浸工业松香、放地上用自来水或河水冷却,再用铁铲撬、钢丝球刷洗等方式给猪头煺毛,后通过摊位批发、送货上门等方式将有毒劣质猪头肉销往市内各大熟菜店。
截至案发,卢进、徐春霞已销售劣质猪头50余吨、违法所得29万余元,尚有25吨劣质猪头未销售。经鉴定,工业松香含有铅等有毒物质,人食用后会导致铅中毒,不仅损害肝肾甚至会致癌。
(来源:检察日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