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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凶手“漂白”身份当副总
收买将死之人补办身份证并以相片顶替,潜逃14年上海开公司
一名男子利诱将死之人,以遗失为由“借尸还魂”补办身份证,并成功潜逃14年,还利用“真”身份证办理了驾驶证和居住证,开汽车、住酒店、搭飞机通行无阻。法官表示,其成功潜逃的背后折射出身份证管理的漏洞。
追债未果枪伤对方致死
1997年6月的一天,黄×均在清远市清城区一个果园里放数,来这里赌钱玩“三公”的王×其输光后向黄×均及罗×辉借高利贷。黄×均说,借钱后,每5天为一期,5天后没还加10%的利息,一直加下去。按照这样的“规则”,王×其共借款4000元,还了6000元后还欠2500元,遭到对方的不停追债。
1998年4月12日下午,讨债未果的罗×辉收到王×其在一家餐馆打麻将的消息后,开着没有号牌的白色小车出村。路上,又搭载了罗×和、罗×其、罗×强。途中,罗×辉还回家取了猎枪。4人到达时,黄×均已经在餐馆门口守候。
在清退无关人员后,黄×均向王×其索要债款,双方发生争吵。“大约三四分钟后,我拿着猎枪下了车。我走近房间时,黄×均等4人与王×其打得正凶,看到王×其手拿一把靠背椅不断挥舞,我就用猎枪指着他让他还钱。”罗×辉回忆当说,“他把椅子朝我扔过来。闪开后,我对着他的左小腿开了一枪。他不但不求饶,还冲过来抢枪。我对着他的右小腿又开了一枪。王×其已经站不起来,但嘴里还不干不净。我就朝他的左右大腿又各开了一枪。”
伤人后,罗×辉等5人开始逃亡,而王×其经抢救无效,当天死在医院。
漂白身份开起商务公司
在逃亡的日子里,罗×辉“漂白”了身份,从厨师到公司副总经理,一直悠哉游哉。据罗×辉供述,当晚知道王×其死亡的消息后,他逃到了深圳,之后到过越南、广西、江苏等地。他先后两次偷渡到越南,后又回到广西桂平、柳州,还到过浙江宁波、杭州。在贵州待了4个月后,又到江苏南通,最后来到上海。
在广西,罗×辉通过朋友介绍,找到当时已经生病的张华林,给了他一两万元办了一个身份证。“张华林以遗失补办的名义帮我办好了身份证,身份证上的相片也变成我的。”从1999年开始,罗×辉一直以张华林的身份公开活动,后来又用这一身份申领了驾驶证和居住证。
在江苏南通,罗×辉待了5年时间,“主要在饭店做厨师”。期间,罗×辉结识跟了他3年多的工人李红。2001年6月30日,李红本人病逝前后,罗×辉花了大约3万多元,又以李红的名义办了身份证及驾驶证,同样也换成自己的相片。2003年10月,罗×辉开始在上海以张华林、李红的身份居住生活。期间,罗×辉还以妻子的名义开了一家商务公司,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。
上海警方发现身份证疑点
2012年,上海警方根据线索及身份证相片比对程序,发现广东籍在逃人员罗×辉与广西籍在沪人员李红的照片相似,遂怀疑罗×辉使用李红的信息进行身份漂白。2012年10月19日晚,警方在上海市一宾馆内将手持李红身份证的罗×辉抓获并移交清远警方。庭审期间,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属悔过,并自愿赔偿60万元,被害人家属予以谅解,并出具了请求法院从轻判处罗×辉的申请书,同时撤回了民事赔偿的起诉。
今年6月20日,清远中院经审委会讨论决定,对犯故意伤害罪的罗×辉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。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。目前该案已经生效。
其他涉案人罗×和逃亡月余就在梅州市落网,黄×均在逃亡4年后自首,罗×其、罗×强13年后亦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■法官说法 身份证管理亟待堵漏洞
身份证管理漏洞是本案罪犯得以长期逍遥法外的重要原因,机场、车站等常规身份检查措施因此失效。该案的法官建议相关部门推行身份证遗失注销制度。一旦二代身份证遗失,就如同酒店房卡一样经电脑撤销赋权使其失去效用。
据报道,公安部拟于年底在全国铺开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。对此,法官认为,如果相关单位在为公民补办身份证时,增加一个与历史照片的比对程序或前后指纹比对程序,则可较好地保证身份证前后的同一性,防止利用补办方式为他人制作身份证情况的发生。(记者/陈捷生 通讯员/马远斌 钟莹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