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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一公司欠债不还输了官司,转而以虚假诉讼蒙骗法院企图“挽回损失”,露馅后被处巨额罚款同时追究刑责
公司老板、律师、司机和一名“诉讼掮客”合伙制造九宗虚假诉讼,标的超过1亿元。广州中院近日通过再审,撤销了原判,并作出83万元罚款的裁定,上述四人也分别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,被检方提起公诉。据介绍,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关于打击虚假诉讼的规定实施以来,广州中院遭遇的首单虚假诉讼系列案。
虚假诉讼“绑架”法院,影响了司法公信力。“全市12个基层法院近年来均发现了虚假诉讼的情况。其中又以涉及房地产和借款纠纷的案件居多。广州中院去年一年就受理了10件此类案件。”广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说。
自导自演虚假诉讼法院拍卖也想截留
2009年,凯运进出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(下称“凯运公司”)因拖欠商业贷款近20年未还,被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诉至法院。经过一审、二审,法院判决凯运公司负责清偿银行欠款本息共3072万余元。经广东省高院指令执行,2010年11月3曰,阳江市江城区法院将凯运公司所属的码头用地3885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,以4370余万元的价格公开拍卖。
凯运公司老板钟某得知上述消息后,为了“挽回损失”,在“诉讼掮客”黄某的撮合下,与律师李某商定以虚假诉讼“绑架法院”。
2010年12月10日,在李某的指点下,钟某和司机刘某串通,并另外冒用了两家公司和黎某等6人的名义,伪造了大量《运输车辆租赁合同》、《催收通知书》等材料,同时伪造了9宗欠款纠纷,向广州增城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诉请凯运公司支付租金及滞纳金约1亿元。同时,由律师李某同时作为九宗案件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。由于“证据”充分,“被告”钟某又痛快认账,很快,法院于2011年1月判决九宗案件原告全部胜诉。
2011年3月15日下午,阳江市江城区法院举行公开听证,律师李某持九宗民事判决书等材料参加了执行听证,并申请作为债权人要求参与上述拍卖款的执行分配。至此,原本是欠债3000多万元的债务人,一变成为1亿多元债权的实际控制人。
假戏真唱未必成真自作聪明被追刑责
但法院经过审查发现,九宗债务纠纷案件从立案(2010年12月)至判决(2011年1月),诉讼全程均发生在凯运公司财产拍卖至分配款项期间。凯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,在仍需对外承担偿还债务的情况下,如此密集地同时身陷九宗诉讼案件很不正常。此外,九宗案件均为同时立案、同时开庭、同一诉讼代理人,凯运公司完全认可原审原告的诉请,判决后均未提出上诉,更是疑点重重。
增城法院根据执行阶段发现的线索,立即展开调查,顺藤摸瓜查清了钟某、黄某、李某等串通制造假案的事实。随即,广州中院通过再审程序撤销了原判,并对凯运公司和参与造假的刘某分别处以80万元和3万元罚款。
目前,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批捕,增城市检察院于今年7月16日向增城市法院提起公诉。
借贷房产离婚虚假诉讼最多
广州中院审监庭负责人陈冬梅介绍,近年来的虚假诉讼案件主要包括相互串通、部分串通和单方捏造等三种类型,其中相互串通型的比例超过一半。
法院介绍,新民事诉讼法虽然加大了对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处罚力度,但只针对伪造、毁灭重要证据等严重违法行为,仍有部分诉讼欺诈行为得不到有效制裁。同时,对于受害的第三人能否对诉讼欺诈造成的侵权提起赔偿诉求,以及赔偿的数额及范围也均无明确规定。
陈冬梅表示,广州中法院就此想了不少办法,一是严格案件审查,及时发现问题,同时加大惩戒力度。“假的真不了,虚假诉讼总有露馅的一天,一旦被发现,将面临非常严厉的惩罚。法律从业人员如果走上这条歪路,必然身败名裂。涉案事人若拿法律开玩笑,也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。”(董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