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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仅24岁的孙立霞,在 北京“天上人间”歌舞厅营业部任副总经理期间,多次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,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公诉。记者获悉,朝阳区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法院以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处孙立霞有期徒刑四年。 法院查明,2009年11月的一天凌晨,孙立霞以3000元的价格介绍22岁的女子王某与26岁的男子陈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,从中获利1000元;2010年4月间,她分别以5000元、3000元的价格,介绍24岁的单某与他人在长沙宾馆、香江戴斯酒店进行卖淫嫖娼活动,从中获利3000元;2010年3月,她以5000元的价格介绍29岁的钱某与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,并从中获利2500元。 庭审中,孙立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。她辩称自己并未介绍卖淫,而是介绍双方交男女朋友。她的代理律师也为她做了无罪辩护。据悉,孙立霞任“天上人间”歌舞厅营业部副总经理期间,化名为孙阅庭,其所介绍的卖淫人员大多为“天上人间”俱乐部陪侍小姐,所获得的“中介费”来自于陪侍小姐卖淫所得嫖资,每次获利均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取得。 法院认为,孙立霞为谋取私利,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,其行为触犯了刑法,已构成介绍卖淫罪。故认定孙立霞犯介绍卖淫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,并罚金8000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