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中心
法院考虑到被告人赵某系一时冲动激情犯罪,轻判死缓
新快报讯 记者 李海强 报道 与卖淫女嫖宿当夜,男子在提出第三次性要求时遭到拒绝,于是一怒之下掐死卖淫女并拿走财物,并抛尸于河涌。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,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(下称“佛山中院”)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赵某死刑,缓期2年执行。
男子赵某今年24岁,山西省寿阳市人,只有初中文化,是佛山市禅城深村某东北饺子馆的员工。据赵某归案后供述,今年3月1日凌晨他到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彩×阁发廊挑了卖淫女官某到出租屋,以500元包夜嫖宿。连续发生两次性关系后,赵某后来又提出再来一次,结果被拒绝。争执中赵某遂用双手掐住官某的脖子致其死亡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赵某无视国家法律,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被告人赵某在杀人后又拿走被害人财物,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。法院还认为,被告人赵某犯故意杀人罪的动机卑劣,且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,应予严惩。但考虑到被告人赵某系一时冲动激情犯罪,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有坦白情节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
对此,佛山中院作出一审宣判,被告人赵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