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,同样将以醉驾入刑。 郭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燃油车,沿南芦公路由北向南行驶,当行驶至距新四平路路口西侧约200米处时失控摔倒在地,车辆损坏,自己受伤,后交警至现场处置。经鉴定,郭某系醉酒驾车,该两轮燃油车属于机动车,故认定郭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郭某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自己摔倒受伤,已被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。 浦东新区检察院最近集中公诉了郭某在内的7起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。 办案检察官顾景平介绍说,这7起案件均发生在浦东新区南片的南汇农村地区,1名乘客死亡、7名肇事司机均有受伤,6辆汽车不同程度损坏、7辆摩托车损坏严重,事故原因均是两轮摩托车司机酒后肇事,所以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。他们不仅要承担对方车损赔偿、自己摩托车损失以及身体受伤医疗费用等,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。 “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危害后果不比驾驶汽车小!”检察官顾景平强调说,摩托车驾驶人必须引起重视,不要贪图一时方便酿成大祸。例如,浦东南汇的村民赵满仓,近日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,后座上还带一名乘客,不料与一小客车相撞,乘客死亡,他与小客车司机受伤。 据调查,7名两轮摩托车肇事司机都认为两轮摩托车体型小驾驶便捷,不认为是机动车,只有汽车才是机动车,驾驶行为很随意,无证驾驶甚至酒后驾驶都很普遍,以致于原南汇农村地区两轮摩托车频频肇事。 按照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GB7258-2004)中对摩托车的定义: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,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/h,或若使用内燃机,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,包括两轮摩托车、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(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三轮摩托车)。 春节将至,亲朋好友之间走访相聚增多,在寒冷冬天相聚时又总会喝点小酒。同时,农村地区限于经济条件和交通状况,驾驶两轮摩托车出行极为普遍,针对频繁出现醉洒驾驶二轮摩托车案件,检察官提醒人们,必须认识到酒后驾驶摩托车与酒后驾驶汽车同样危险,同样是犯罪,千万不要一时麻痹而酿成灾祸遗憾终生。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