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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来京人员王某涉嫌非法购买个人信息2800万条,并招聘员工推销产品。今天上午,王某在丰台法院出庭受审时拒不认罪,法院遂将该案转为普通审理程序。
检方起诉称,2009年9月,王某在深圳从他人手中购买存储量为1.5T(1500G)的移动硬盘一个,其中含有100G的公民个人信息。后王某多次通过网络与他人交换部分公民个人信息。2011年9月,王某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出租房内招聘十多名员工,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推销收藏品牟利。经鉴定,王某电脑内存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800万条。检方认为,王某为牟取个人利益,多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开庭之前,王某一直认罪,因此法院按简易审理程序审案。但是,开庭后,王某不再认罪,他说:“我买硬盘的时候,不知道里面有公民信息,起诉书指控是多次交换,我就交换过一次。此外,我刚开了公司,刚招了几个人,要去办执照,我推销收藏品就是打广告,是正当的销售,但我还没推销。”
鉴于王某不认罪,法官认为此案不适宜采用简易程序,因此将此案转为普通程序,择日再开庭审理。(雪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