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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他一同站在被告席的,还有4名涉嫌包庇纵容的警察。
被坊间称为重庆“肉霸”的王天伦,其弟弟王东明去向此前一直是个谜。昨日,谜底终于揭开。
经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公诉后,王东明因涉黑昨日在市五中院受审,并牵出合川区公安局4个警察一同受审。
早在2009年12月8日,王天伦涉黑案在市五中院一审庭审时,王东明被认定为王天伦组织中的重要成员,但并没有作为该案被告出庭受审,检方在庭审中也没有出示王东明的供述,起诉书中标明他将“另案处理”。
昨天市检五分院的起诉书表明,王东明在2010年6月14日被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。
市检五分院指控,1996年以来,王东明及王天伦(已判刑)为牟取非法利益,先后纠集了王天平、李沧海、张应等人,陆续成立了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(下称永红公司)、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(下称今普公司),在合川区、大渡口区、九龙坡区、高新区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、故意伤害、敲诈勒索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,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利用其包庇、纵容,持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。1999年以来,逐渐形成了以王东明及王天伦为组织、领导者,以王天平、李沧海、张应、杨玉华、李德勇为积极参加者,以唐友彬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他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、社会、生活秩序,在一定地区形成了重大影响和对生猪收购、猪肉销售行业的非法控制。
由于案情复杂,法庭审理后将择日宣判。
揭秘王氏家族的“肉霸王国”
他们控制猪肉进货和销售渠道,非法获利上亿元
兄妹四人各有分工
王天伦1966年出生于合川区宝华镇龙门村一户农民家庭。他的发迹带有传奇色彩,是从一个天天背着肉到集市出售的小肉贩,逐渐成为大老板的。王氏家族的“猪肉王国”也依靠故意伤害、聚众斗殴等方式逐渐壮大起来。
1996年5月,王天伦与他人合伙成立永红公司,经营范围为畜禽屠宰,加工肉类及制品、腌腊制品。
2003年7月,今普公司成立,王东明及永红公司成为今普公司的股东。王东明成为核心层人员之一。
市检五分院指控的起诉书显示,王天伦负责统领今普公司的决策事务,负责扩展销售市场。王东明及李沧海负责生猪源,他们除了垄断合川的生猪收购外,还经常到云南和贵州暴力争抢生猪。王天平和王天秀主要负责猪肉的发售,巡查大渡口区、九龙坡区、高新区的农贸市场,对未在今普公司进肉的经营户进行威胁和殴打。
强买强卖垄断市场
为了保证永红公司有足够的猪源及稳定的销售市场,王东明前往合川区等地收购生猪,先后招募了张应等人,采取故意伤害、强买强卖等手段,强迫经营户将生猪交给该公司屠宰,实现了对合川区部分区域生猪收购市场的垄断。
2003年7月今普公司成立后,王天伦安排王天平、王天秀、李德勇等,纠集手下巡查高新区渝州交易城等8个农贸市场的猪肉销售情况,以掌握市场的猪肉经营户是不是在今普公司进的肉。王天伦还通过王天平每月支付李德勇1万元巡查市场的报酬,李德勇又招集人马具体负责巡查。一旦发现经营户没有在今普公司进肉,就进行殴打、威胁等。
王天伦还以支付工资的名义,收买了渝州交易城农贸市场物管部主任刘朝忠(已判刑)。刘朝忠在今普公司按月领取9200元报酬,主要职责就是阻拦其他公司的猪肉进入该市场。
王东明及王天伦定期召集部分组织成员开会,划分收购生猪的区域范围,规定生猪屠宰的数量,迫使组织成员增加生猪收购数量。
王东明及王天伦安排、指使、组织策划或亲自实施强迫交易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数十起,造成1人死亡、1人重伤、1人轻伤。
非法获取利益上亿
检方起诉书称,王天伦团伙通过暴力控制生猪收购及猪肉销售市场,非法敛财上亿元。
王东明及王天伦还对被抓的组织成员进行补偿,还给其家属发“工资”等。他们还向警方有关人员行贿82万元,以寻求非法保护,使得王东明及其手下没有得到及时打击。
此外,为了获取非法利益,王东明、王天伦明知今普公司的屠宰场对生猪进行注水,仍将注水肉强行在其非法控制的农贸市场内销售,危害了老百姓的身体健康。
检方当庭指出,王天伦、王东明团伙在屠宰场用高压枪、大水枪对屠宰前的活猪进行注水,每头猪增重几十斤到上百斤。
人物关系
王天伦,在家排老三,在重庆坊间别称“肉霸”。
王东明,在家排老四,人称“王四”。
王天平、王天秀是他们的哥哥和姐姐。
四名警察是如何被拉下马的
昨天在法庭上,还有4人和王东明一同受审,他们是合川区公安局原政委冯平、合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黄崇军、合川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要案侦查中队原中队长杨长彬、合川区公安局南津街刑警中队原中队长徐卫红。4人均涉嫌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前面3人还涉嫌受贿罪。
市检五分院指控,2000年左右,王东明安排王健、邓稳等人在合川福寿等地收购生猪,与杨某等人产生矛盾,王健、邓稳邀约李意等人与杨某斗殴。合川警方接到报案后将李意等6人抓获归案。
时任合川区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的冯平得知此事,就联系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黄崇军,要求对李意等人办理取保候审。黄崇军明知这6人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,还是安排民警办理了手续。冯平还给办案民警打电话督促,很快李意等6人被取保候审。后来,这一案件不了了之。
2003年12月15日,合川生猪经营户潘某在合川渭溪镇一公路边被人打死。合川区公安局当时由黄崇军带队前往侦破,并由杨长彬具体负责侦破。
这一命案后来证实是王东明组织实施的。原来,潘某不愿意将收来的猪卖给王东明,招来杀身之祸。
检方指控,冯平受王东明、王天伦的请托之后,明确告知黄崇军、杨长彬这是王东明的手下所为,之后,办案人员就被抽出去办其他案子。冯平、黄崇军、杨长彬由此收到王天伦感谢的40万元。之后,潘某被殴致死案搁置了下来。
2007年,此事东窗事发,由市公安局直接进行侦破。王天伦又通过中间人向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行贿。潘某的命案再次被拖延。直到2009年,王天伦涉黑案发,潘某命案才得以告破。
市检五分院指控,合川区公安局南津街刑警中队原中队长徐卫红因和王东明熟悉,在2007年潘某命案重新启动侦查后,王东明找到徐卫红在茶楼见面,还商量如何逃避抓捕。事后,王东明逃到四川。后来,徐卫红还给王东明打去电话,转达王天伦的话“事情已经摆平,回来上班”。
冯平等人在法庭上矢口否认收了钱,称潘某命案一直没破,是因没线索才搁置了下来。
四人身份
合川区公安局原政委冯平。
合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黄崇军。
合川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要案侦查中队原中队长杨长彬。
合川区公安局南津街刑警中队原中队长徐卫红。